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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面源治理 确保湘江水质好转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编辑:陶园 2015-12-25 2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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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在长沙召开

  红网长沙12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2016年是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开局之年。今日,记者从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上了解到,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6年开始至2018年完成,将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及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和主要支流稳定Ⅲ类以上。
  
  2013年,湖南省政府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决定以“堵源头”、“治调并举”、“巩固提升”为阶段目标,从2013年到2021年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来,湘江流域共关闭淘汰涉重金属企业1013家,有效改变了涉重企业“散、小、乱、差”的局面。同时通过堵疏结合,积极引导并支持优势企业入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带动了节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几年来全省环保产业连续保持25%左右的增长速度。
  
  通过治理,2015年湘江流域8市COD排放总量比2012年减少3.63万吨,氨氮减少0.75万吨。流域内废水废气中共削减重金属排放322吨,削减了37%。近三年,湘江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连续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重金属镉、六价铬、汞和砷的平均浓度逐年下降。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及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实施老工业基地改造搬迁、企业整治整合及流域岸边还湿还草还林,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及国土空间布局;注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形成有利于湘江污染防治的新机制。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力争达到“四个全面,一个好转”的目标:即一是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严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二是全面推进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面取缔入江非法排污口,基本完成重点不达标支流的治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三是全面实施流域内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全覆盖,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要求;四是全面完成重点区域企业搬迁、关停和遗留固废治理。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和典型经验。最终实现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和主要支流稳定Ⅲ类以上,其中优于Ⅱ类以上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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