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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昨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阳红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钟钢来到天心区法院、长沙县法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全市30个小项的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已完成22项,有序推进8项。
天心区法院从2015年4月开始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当年4月至12月,全院共受理案件9956件,结案7980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88.4天,审限内结案率100%;与改革前相比,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5.9天,结案率增长10个百分点,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下降0.7个百分点;长沙县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优化诉讼程序,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等措施,大幅缩短案件审理时间,有力地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
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全市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以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方便人民群众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许多具有长沙特色的改革成果。
阳红光指出,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解放审判生产力、确保司法公正。长沙基层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不少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改革大幅提升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钟钢要求,基层法院要在自主性改革上做更多有益探索。希望通过内部挖潜进一步解放法院审判生产力,要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要重点做好刑事速裁、裁判文书改革等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