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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可申请日常经费资助 需提出书面申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李子璇 2016-01-12 09: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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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部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201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
  
  根据规定,申报资助的博士后需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2015年3月31日后,已正式办理进站手续并在站工作(进站满半年的,须按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开题);选题范围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紧密结合我省的经济与科技发展重点,研究的课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各地、各部门与设站单位填写好《201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和《201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各1份并附电子文档,于3月31日前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博士后日常经费是用于博士后日常生活和公用支出的专项经费,包括工资、福利、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对违反规定使用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731-82219390;电子邮箱:zjc5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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