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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保卡余额或可买商业保险

来源:红网 作者:赵晶 汤宇兵 编辑:王娉娉 2016-01-13 08: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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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汤宇兵)很多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上都有不少余额,闲置着成了“不动产”。除了就医购药,这笔“不动产”还能做什么用?能用来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吗?

  1月12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正式印发,长沙将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因为基本医保是有一定的承担范围,商业健康保险可成为有益的“补充”。目前,在外地一些地方已经有了探索。如在昆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往年结余在3000元以上的,可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用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年度内最多可使用2000元。

  为了鼓励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衔接,《意见》提出将建立保险机构与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的信息互通机制。

  除了医保,《意见》还提出,养老保险方面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面向城乡居民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产品。积极探索补充意外保险、补充工伤保险。

  《意见》提出,长沙将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业体系,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分析

  当前医保个人账户结余了大量资金

  长沙此次印发的《意见》提出,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长沙市医保局局长喻其林说,现在的医保个人账户结余了大量资金,个人账户基金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参保者不能用这笔钱去药店买米、油等生活用品,也不能提现。

  长沙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办法暂时没有大的变动。

  两家商业保险机构承担长沙大病保险工作

  当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正在推进。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全省将确定5家左右的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每个市州选择1-2家。

  1月12日,长沙市医保局局长喻其林介绍,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将由中国人寿等2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记者李柯夫

  交通违法记录可能将影响车辆保险费率

  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也有望享受保险服务。《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以及失独家庭保险保障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筹集财政资金、慈善捐款开办“一元民生保险”。

  赶时间闯红灯?压实线随意变道?这些交通违法记录,说不定将影响到你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交通违法记录浮动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意见》还提出要鼓励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探索开展物业责任保险、住房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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