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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出台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来源:红网 作者:周文芳 编辑:刘惟烜 2016-01-14 1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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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邵1月14日讯(通讯员 周文芳)1月13日,笔者从湖南省新邵县国土资源局获悉,《新邵县不动产登记职责调整和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明确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及工作措施,以加快推进新邵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此次新邵县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主要突出四大原则:
  
  统一登记原则,通过强化职责整合和业务整合,加快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强化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便民利民原则,以“一站式”办理为目标,统一窗口设置,规范业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证环节,提高服务效能,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平稳过渡原则,通过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逐步完成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整理、完善和替换,充分保障各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信息共享原则,通过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等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方案》要求,各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将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主动沟通,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组织编办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不动产机构设置情况调查,查清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产权证数量、登记管理工作内容和管理人员数量等情况,准确测算统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和管理后总的工作量和需要的管理人员数量;落实专项经费,用于组建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以及机构成立后的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场所设置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镇乡财政所每年要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经费到位,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县编办、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新邵县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镇乡,确保各镇乡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进,按时完成各阶段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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