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公安厅:跟进案件进展报案后可申请立案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覃剑 编辑:王嫣 2016-01-17 09:40:0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1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覃剑)一个多月前,小明(化名)网上贷款遭遇诈骗,向警方反映了情况,可至今不知是否立案。1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该文件列出了市民各种涉及公安机关诉求的处理途径。比如这里的小明,他可以直接向原受案单位提出请求,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湖南省公安机关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制定,是为了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确保信访诉求能够依法办理。
  
  此次发布的清单中,多项与市民关系密切。比如,市民报案后未开具受案回执或7至30日内(经侦案件60日内)未告知是否立案,可直接向原受案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刑事立案的,还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市民不服,可向出具通知书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市民若想详细了解清单内容,可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栏目,点击“省公安厅”,选择“规范性文件”一栏,该文件文号为“湘公警发〔2015〕66号”,即可下载阅读清单全文。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