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醴陵市检察院去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4件21人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刘惟烜 2016-01-22 17:19:1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醴陵1月2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1月22日上午,醴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醴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友武向大会作了2015年的检察工作报告。报告称,在2015年中,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
  
  打防结合,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该院共批准逮捕308件375人,提起公诉466件600人;不批准逮捕66件110人,不起诉140件197人;突出打击涉枪涉爆、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一起跨越粤湘赣三省的贩卖毒品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22名涉案犯罪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进行快捕快诉,斩断了一条粤湘赣贩毒链条;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方针,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专业人才库”,聘请16名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对有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帮教;全年共对涉案人员开展心理帮扶6人次,效果明显;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获评株洲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肃贪预腐,服务经济发展
  
  该院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该院先后在本地查处了醴陵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原主任许某等6人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滥用职权案,醴陵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傅某滥用职权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协助上级检察机关查处了中冶长天国际彭某、周某涉嫌贪腐案,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长、总会计师田某受贿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该院有针对性地向案发单位或涉案相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9份。
  
  强化监督,塑造良好形象
  
  该院坚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先后探索推出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回访监督机制等制度,并通过强化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回访监督等手段,确保了对案件办理的审查和把关。另一方面,该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出“信访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时,可以在律师人才库中自主选择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新规定,引入律师参与代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信访案件5件,均全部息诉;深入积极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制度,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基层代表,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检察开放日”、案件评议等活动110余人次;坚持以检察联络室为依托,主动上门听取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共实地走访群众28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80余条。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