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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查组深入到城区大小宾馆、农家乐、酒店、餐馆等场所,重点检查公职人员执行“禁酒令”情况。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五个严禁”(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严禁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没有发现有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的情况。
下一步,永兴县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接待量大、客人流量大的餐饮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禁酒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树立全县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