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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耀三湘——湖南省法院2015年工作亮点综述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龚柏威 编辑:康晓乔 2016-01-24 10:21:5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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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站在年轮更替的交点回望: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湖南实现“四化两型”、“三量齐升”目标的奋进之年,也是全省法院主动加压、蹄疾步稳的攻坚之年。

  这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依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从严管理法官队伍,先后有17个集体、8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院”新邵县法院、“全国模范法官”钟江武、“全省模范法官”张虎等一批先进典型,省法院青年志愿者普法工作受到团中央表彰,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连续11次保持全省政法系统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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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先行 内部挖潜负重前行

  2015年,对人民群众而言,立案登记制的全面推行,无疑是最大的司法红利。此举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法院的立案难题。随之而来的,却是呈井喷之势的案件数量。全省14个中院过半数案件增幅达50%,部分基层法院增长在1倍以上。以长沙天心区法院为例,该院全年收案数达15000余件,是上年同期的1.34倍,这已经突破了天心区法院建院以来的历史纪录。

  案件数量井喷式增长,办案法官却没有大的增加。该如何应对这种困局?破解困局还得依靠改革!

  2015年年初,天心区法院在湖南省首试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将所有审判一线法官和书记员按“3+2”模式重新组合成25个审执团队,力图构建大民事审判格局,解决办案法官“忙闲不均”现象,有效解放了法院审判生产力。

  这项改革推行近一年以来,成效显著。记者在采访中获取的数据显示,天心区法院在案件数量倍增的情况下,法官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了双向提升。改革后新收案件同比增长39.5%,但结案同比上升31.3%,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7.2天。 大力推进诉讼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实行裁判文书改革、院长和庭长带头办案……为破解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全省法院各显神通。案件数同样过万件大关的长沙岳麓区法院推进诉讼对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长沙县法院则推行裁判文书试点改革,通过简易裁判文书,大胆为文书“瘦身”,为法官减压,使办案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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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力科技 加速推进效率革命

  面对井喷式的案件增长,如何既保证审判效率又保证审判质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决策是:充分借力科技,全面提升质效。 2015年3月,省高院新建成的信息集控中心投入使用,高清大屏幕实时显示全省数亿个节点的司法数据。信息集控中心不仅能对司法信息数据进行实时汇集、生成、分析和可视化运用,还具备远程音视频指挥调度、信息网络集中管理等功能,能满足庭审观摩、司法公开、执行指挥、视频调度、审务督查等功能需求。

  如今,全省法院审判流程中每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从立案、分案到开庭、结案、再到执行、上诉、归档等节点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畅通的信息环流,构成一个整合法院各类涉审判活动并充分共享的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信息系统可以在每一个节点对法官进行提示和监督,防止法官因为手头案件太多而使某一案件在某一流程节点落后于法定进度,确保承办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完整个审判流程,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的情况发生。

  持续推进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建设,打造信息化、现代化、法治化的“智慧法院”……如今,全省三级法院专网已全面覆盖至人民法庭。

  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已覆盖全部审判执行业务,远程视频接访千里之外的申诉人,司法公开信息“一键掌握”,数秒内精准查控“老赖”名下存款,远程诉讼服务“一站式”完成……在湖南法院,这些以往看似天方夜谭的想法,如今都已实现。

  中部地区裁判文书上网总数第一、远程视频接访量全国第一、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在全国做经验发言……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推进,湖南多项工作跻身全国前列。

  “现代信息技术在审判领域的广泛运用,不仅可以全面知晓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还可以就各项指标做出精准分析,为改进工作提供一手数据。2015年,全省法院案件收案数、结案数大幅上升,但发回重审率、司法赔偿率、涉诉进京上访率却不升反降。”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指出,“可视化、数据化的信息化建设,既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也提升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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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管理 多措并举质效提升

  对于当事人而言,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全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狠抓影响审判效率提升的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取得明显成效。

  为提高审判效率,全省法院从立案环节入手,完善电脑自动分案、抽签分案等措施,根据权力制衡、适度分工、经济效率的原则合理划分审判流程,对庭前准备、庭审、合议、审批、裁判、送达等各环节明确工作标准,减少制度性时间浪费。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审判流程跟踪管理,从案件登记、审理、开庭、执行、归档和司法统计分析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采取事先警示、临限催办、超审限督办等办法,督促法官尽快结案。

  为破解审限难题。制订落实《案卷移送管理办法》,明确案卷移送的时限、主体、标准和责任,由立案庭每季度对法院案卷移送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司法考核。制订落实《委托鉴定评估管理办法》,重点解决重复鉴定、拖延鉴定等制约审限的瓶颈问题。

  各类案件办案前100名个人和全省办案数最多的前30个法院名单赫然入列。办结案件最多的长沙中院,法官人均结案数107.12件。审结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浏阳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72.55件。

  为缓解办案压力,各级法院院长、庭长身体力行,带头办案。其中,院长、副院长共办案5793件,庭长、副庭长共办案26万余件。

  在省高院一楼大厅创先争优宣传栏里,每季度定期公布“劳动竞赛光荣榜”,上榜者包括办案能手和劳动能手,分别来自审判岗位和综合服务岗位。

  “有压力才有动力。我们奖优惩劣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审判质效,从根本上树立司法权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富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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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正义 法治阳光温暖三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牢固树立规则意识,才能在每个案件中实现正义。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湖南高院与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为防止冤假错案,全省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最直接的“获得感”。全省法院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并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司法救助金拨付力度,对困境中的申请执行人等实施司法救助。湖南司法救助经验也被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中央媒体采访团集中报道。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快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综合服务、社会监督等平台建设,完善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在线服务等便民功能。 截至目前,全省143家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网站和官方微博。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被国家网信办评为优秀政务微信公众号。

  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省高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省法院。

  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程序,到健全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到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从持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到湖南高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开设“道德讲堂”;从“五型机关”建设到“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一年来,全省法院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中砥砺前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可喜的进步。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依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夯实基层基础,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展望2016,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这样表示。

  法眼观察

  司法公信彰显正义

  法制周报记者 龚柏威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过去的2015年,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最直接的“获得感”。

  正义的阳光来自一个个公正的审判。

  从衡阳周方毅等45人涉黑案到湘西邓瑞林等10人特大贩毒案的审判,从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到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等4名厅级干部、16名处级干部被依法惩处到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依法实行减刑假释……正是凭借对正义的坚守,全省法院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让法治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正义的阳光发自为人民服务的拳拳之心。

  2015年,湖南法院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他们向改革要潜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管理要质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从立案、诉讼到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历史的使命,法治湖南正铿锵前行,全省法院当再书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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