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汉寿2月2日讯(通讯员 王钢)为争抢地摊摊位,常德男子黎某持刀砍伤对方,案发后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对方损失。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1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黎某与周某都是在汉寿县城小巷摆地摊的小商贩。2015年5月16日晚8时许,黎某摆地摊卖菠萝时,为了与周某争抢一个比较好的位置发生争执。黎某一时气不过,竟然拿起削菠萝的水果刀朝周某头部砍去。经鉴定,周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黎某主动赔偿周某损失7万元,取得其谅解,并于2015年6月27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