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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试点乡镇纪委改革 村里的“纪委书记”

来源:红网 作者:袁树勋 编辑:刘飞越 2016-02-05 0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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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乡纪检监察室。视频截图

  红网怀化2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袁树勋)溆浦县低庄镇岩头村纪检员张家国,不久前“办了桩案子”。

  1月7日中午,他接到11组的村民举报,新农合资金可能被组长贪污了。“这个村民报销医药费时,发现参保名单上没有他名字。”张家国把情况报告给低庄镇纪委书记易先成。第二天上午,两人入村调查。11组224人购买新农合的资金,共计26680元,由组长刘生再收集。刘很快承认自己没按规定把钱交到镇农合办,而是挪为他用,花得只剩200元。

  在镇纪委的责令下,刘生再很快补齐了这笔钱,组长职务也被免去。

  怀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赖馨正听说这个“镇村联办”的案子,直说“鼓舞人心”。在他印象中,镇、村两级“纪委”联合办案,这还是首次。

  张家国是溆浦县低庄镇岩头村的第二任纪检员,村民们都半开玩笑地叫他“纪委张书记”。

  1月中旬,“张书记”在接到村民举报后,将线索反馈给镇纪委书记,镇村联动,几天时间便将挪用新农合资金的村民小组长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激发乡村两级纪检监察力量,是怀化市纪委正在推动的一项改革。一方面,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室,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另一方面,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让纪检监察力量向最基层延伸。

  一个数字

  乡镇纪委平均每年自办案0.6件

  怀化市纪委书记赖馨正倡导“开门办公”,他的办公室闯进过不少带着投诉举报信的村民。接触得多了,赖馨正有些不解:“很多问题是乡镇纪委就能解决的,为什么要闹到市里来?”

  在他的布置下,一份调研报告在2014年底出台。调研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2014年,怀化全市301个乡镇(街道、管委会)一共办了499件案子,平均下来每个乡镇每年自办案0.6件,大多还是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或森林火灾案件。

  调研报告认为,办案量如此之少,除经费不足、乡镇纪检干部怕丢选票不愿监督等原因外,关键原因在于乡镇纪检人员“专职不专”,291个乡镇纪(工)委全部身兼数职,最多的一个分管了十多项工作。

  “对委员们来说,纪委工作真的是兼职,没精力去兼顾。加上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出于不得罪人的心理,他们也没查案的积极性。”低庄镇纪委书记易先成说,2014年底,他办理一个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款的案子,找不到人手,不得不从镇政府办公室“借”了个刚调来的年轻人帮忙。

  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弱,积极性低,群众“越级上访”也在意料之中。从2012年到2014年,怀化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待信访的总量为11208件,其中超过8成是反映县以下基层问题,反映村级问题的信访件接近信访总量的一半。

  一项试点

  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室确保专人专职

  这份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也是全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普遍状态。2015年初,怀化市纪委决定在通道、中方、芷江三县60个乡镇开展改革试点,充分放大乡镇纪委“离群众最近、调查取证最易、查办案件最快”的优势。

  改革的第一项是成立乡镇纪检监察室,由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与纪委合署办公,确保工作开展有机构。中方县纪委书记向开林说,每个乡镇每年有2万元的专项经费,他要求每个乡镇纪委监察室必须有一间专门谈话室,且必须设在一楼。

  其次,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纪检人员。“之前纪委委员通常由站所干部出任。他们没有公务员身份,上升途径窄,缺乏办案积极性。”怀化市纪委一名干部说,“所以我们要求专职纪检人员必须有公务员身份。”

  “干得好,能提拔,干不好,就下岗”,这句口号在中方县有两个鲜明的例子。中方镇纪委监察室2015年自主办案十多件,包括茶园坡村村干部挪用38万征地补偿款案,“镇纪委书记被提拔重用,调到另一个乡镇当镇长。”中方县一名县领导说,中方镇纪委书记任上兼着政协联工委主席,到镇长,中间还隔着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两个台阶,“一步跨三台阶,确实不多见。”另一个镇,两名干部被查出长期吃空饷,抗洪救灾会议上6名干部缺席,这个镇的纪委书记遭问责,予以免职处理。

  试点近一年时间,三个县乡镇纪委的接访、办案数量成倍增长。以低庄镇为例,镇纪委书记易先成说,2011年到2014年,平均每年只办个把案子,试点的2015年他就办了3个案子。

  “县级纪委得以从繁重的基础信访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来抓全盘工作。”怀化市纪委报告称,“如通道县纪委,2015年受理信访举报的件次,比2014年下降了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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