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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督办卡”制度提升信访办结质效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 编辑:王娉娉 2016-02-17 1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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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开始,郴州市嘉禾县纪委实施信访件办理“督办卡”制度,解决了少数乡镇和单位对下转信访举报案件办理重视不够、办理质量不高、办理过程拖延推诿或敷衍塞责而造成的越级、重复上访现状。
  
  “督办卡”制度要求,所有下转调查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在两个月(60个工作日)时间内必须办结回复,由县纪委把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质量不能通过的视为未回复。
  
  如果案情复杂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必须书面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30个工作日)。每一件信访件到规定回复时间前7天还未回复的,由县纪委信访室下发“催办卡”催促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办结回复。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办结回复又未申请延期回复的,由县纪委信访室下发“督办卡”对承办单位进行督办,下发督办卡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回复的,由县纪委副书记约谈乡镇纪委书记或单位纪检组长,超过20个工作日不回复的由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和单位一把手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每个月下旬,在纪检工作调度会上由县纪委书记作信访办理情况小结,对有超期未回复信访件或超期回复信访件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
  
  “督办卡”制度实行以来,县纪委共下发了36张“催办卡”,19张“督办卡”,大大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的办结质效,减少了重访、越级访数量。(嘉禾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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