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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大鸣宣读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换届的复核意见,同意聘任赵文彬为第五届株洲仲裁委员会主任;龙松林、夏云华、夏昌武、刘海英为副主任;马少怀任秘书长;曹跃良、吴秋林、蒋开建、何安国、吉振君、张格林、刘希山、唐琪、马少勇、马少怀、傅湘华等人为仲裁委委员。
会议审议了《株洲仲裁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仲裁委委员马小勇对修改《章程》以及《规则》作出说明。
建议将《章程》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并委托驻会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株洲仲裁委主任一直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主任担负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职责。过去仲裁委员会闭会期间,主任的部分职权由主任授权驻会副主任行使。而主任授权容易将矛盾转至主任个人,不利于分担责任和压力,同时一旦升迁,新的市政府领导履行兼任仲裁委主任有个过程,主任授权在时间上出现空档,空档期间即引发仲裁裁决活动合法性问题,故而提出了这一建议。
此外,新修订的《仲裁规则》,在保持原《仲裁规则》基本结构的基础上,增设“证人出庭”一条。
赵文彬指出,发展株洲仲裁很有必要,要把握好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这一核心,建立科学合理仲裁纠错机制,营造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仲裁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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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将成立金融仲裁院
株洲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上,株洲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仲裁委委员马小勇对株洲市金融仲裁院筹备进展做出说明。
去年11月初,株洲市启动了金融仲裁院的筹建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化解株洲地区的民商事纠纷、全方位地优化金融环境,更好地调动银行增加信贷投入的积极性。目前,所有市级银行都已承诺与金融仲裁员签订合作协议,并承诺向仲裁委推荐金融专家,充实仲裁员队伍。金融仲裁院还起草《株洲金融仲裁规则》等制度,更好的加快株洲金融仲裁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