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实习生 徐小彬)截至今年1月,湖南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各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的审批、取消车辆的封存等工作。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4.57亿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3.64亿元(含发放的交通补贴),省直机关(不含监狱、戒毒系统)改革后节约支出9273.1万元。
今天上午,湖南省省直机关公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瞿正辉发布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湖南省发改委改革处处长周述东、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邓东亮回答记者提问。
省直单位15095人参与车改 节支9273万元
根据中央部署,湖南省公车改革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启动。2015年9月25日中央车改办正式批复《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湖南公车改革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分为数据摸底、统计分析,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宣传指导、方案审批,信息核对、收缴处置,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五个阶段。目前,省直119家厅局级参改单位的车改实施方案已通过了审批程序,进入车辆收缴处置阶段。
瞿正辉介绍,此次公车改革参改人员范围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符合参改条件的人员将适度发放交通补贴。省直单位共15095人参改,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4.57亿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3.64亿元,节支9273万元,节支率为20.29%。
本次改革后,将对省直机关参改人员按政策规定发放交通补贴,领取交通补贴的参改人员在车改保障范围内(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岳麓区、望城区主城区、长沙县星沙镇)的一般公务出行由自己选择出行方式予以解决,不再保障公车。
对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问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认真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参改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于今年初制定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就保留车辆的使用规则、日常管理、租赁服务、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改革后省直单位用车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规范了保留用车的使用管理。
2月27日在长沙举行首场公车拍卖会
瞿正辉介绍,下一阶段,公车改革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妥善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保障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和行政执法等车辆喷涂标识,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公车使用督查,防止“公车私用”“既拿补贴又坐车”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公车服务平台、定点租赁等出行保障机制,为省直机关公务出行租赁需求提供规范、安全的服务保障;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车处置。
根据《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对省直党政机关取消的公车(包括执法执勤用车)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将全部上缴省财政。
2月27日将在好来登大酒店举行省直机关公车改革首场拍卖会,拍卖车辆84辆,主要车型有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和中巴车等。
湖南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公车改革 节约支出近1亿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徐小彬
编辑:刘飞越
2016-02-19 12: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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