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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砍伤债权人 芷江四男子因故意伤害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萍 编辑:刘惟烜 2016-02-24 1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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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芷江2月24日讯(通讯员 陈丽萍)男子欠钱不还,与债权人发生口角,随即叫来三男子帮忙,将债权人砍伤后离开。2月22日,经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杨某、杨某某、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7月12日0时许,郑某某(被害人妻子)因催促李某某还钱,双方发生争执。随后,李某某与被害人龙某某发生口角。龙某某叫来两个人帮忙,继续催李某某还钱。李某某因对方人多,与对方发生冲突后,感觉吃亏,便电话联系被告人杨某,叫人来帮忙,并告知对方可能有刀。杨某遂电话通知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一同前去帮忙,并叫人送去刀具。随后,四人将龙某某砍伤后离开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龙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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