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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通报五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2016-03-02 19:11:5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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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报道,日前,耒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南阳镇淝江村原村支书严庆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案。严庆忠在2006年至2012年任淝江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经手的淝江村农电改造款和生态林补偿款等收入33677元未入村财务帐目并占为己有;从村财务中以付路基加宽和公路培土款名义虚报支出25510元;以修村公路超支为由虚报支出35000元。总计侵占94187元。严庆忠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6年2月24日,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严庆忠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南阳镇淝江村原村支书梁瑞端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案。梁瑞端在2008年至2012年任淝江村主任和2012年至2013年任淝江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经手的耒中电站拨付给淝江村10000元青苗补偿款未入村财务帐目并占为己有;从村财务中以其妻梁某经手生活招待费名义虚报支出72笔,金额25558元;以付周某挖机施工工资名义虚报支出22680元;以付淝江村五组护坡施工工资名义虚报支出14880元。总计侵占73118元。梁瑞端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6年2月24日,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梁瑞端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大市镇枫水村原村支书何孝平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案。2006年以来,何孝平以帮助核销已故五保对象补助为由将已故五保对象梁某的五保供养款存折截留,并从存折上领款共计8130元占为己有;此外,何孝平将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补助给枫水村的48236元青苗补偿款以及移民局下拨的137700元移民专项资金挪用。何孝平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6年2月24日,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何孝平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南阳镇樟木村原村支书梁龙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案。梁龙在2010年至2014年任南阳镇樟木村支书期间,于2012年9月领取了该村村民梁某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只交给梁某2600元,却要梁某写了一张收到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的收条。剩余7400元危房改造补助没有入村里的帐目,一直被梁龙截留;同时梁龙同其妻从村财务中“自报自批”票据21张,均无经办人、证明人,合计金额29872元。梁龙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6年2月24日,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梁龙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南京镇马鞍村原村支书邓桂林严重违纪案。邓桂林从村民邓某处索回本村已死亡的五保户李某五保户供养款存折后,不按规定报告核销,反而分三次从李某的五保户供养账户上领款共计5419元,并将该款占为己有。邓桂林的行为已严重违纪,2015年12月30日,经耒阳市纪委决定,给予邓桂林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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