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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祖亮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然而,新常态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税费负担较重的困难日益突出,税负增长快于收入,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不断下降等诸多困难和挑战。
“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对中小企业是不利的,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占税收比重超过60%,同时还面临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罗祖亮介绍。
通过调查和详细研究,罗祖亮发现,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某些地方部门违规收费或强制服务现象也依然存在。
为此,罗祖亮建议,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提高所得税等直接税在企业纳税总额中所占比重,改变中小企业“挣得少交得不少”的现状;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放宽对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限制,准予中小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同时合理设计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可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不断加快完善科技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积极适当地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等减税措施。
“除了体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还可以通过提高国有企业上缴财政比率,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收费查处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罗祖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