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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六分局联合多部门依法查处安沙镇毛塘社区丁家冲组一无证散煤小作坊。
红网长沙县站3月10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蒋蓉蓉)煤含硫高,燃烧后产生二氧化硫,对空气污染较大。3月9日起,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六分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镇街等,对县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非法散煤作坊开展为期2天的联合执法行动,拉开2016年“清霾季·春风行动”帷幕。经过安沙镇前期摸底,联合执法组来到毛塘社区丁家冲组一散煤小作坊,煤棚内,煤渣四处散落,做好的蜂窝煤高高地堆在墙角,临时搭建的煤棚摇摇欲坠。该作坊业主姓梁,娄底涟源人,14年前来到长沙县,租住一处民房,从事蜂窝煤制作、销售至今。随着液化气、沼气、轻质柴油及电等清洁能源的推广普及,尽管梁某的蜂窝煤生意已大不如前,但他仍抱残守缺,坚持干着这个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的老行当。“我无一技之长,又有两个小孩要养,一家四口全靠做煤吃饭。”梁某说。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出台,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有困难你可以找镇政府寻求就业帮扶。”执法人员介绍,2014年,长沙县禁燃区由星沙、泉塘、湘龙3个街道扩充至6个镇街,新增长龙、榔梨、安沙三个镇街,此前,长沙市、县相继出台了《关于禁燃区散煤制作、销售、使用的相关规定》,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煤、煤质燃料及重油、渣油等等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任何燃煤设施,违者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
执法部门已对禁燃区内的散煤及其制品经营户下达过停工通知,但部分人仍置若罔闻。执法人员现场对梁某的散煤小作坊进行拍照取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污染环境行为,限期15天内搬离。当天,在安沙镇梅塘村洗马塘组,还有一处散煤小作坊也被依法查处,小作坊业主姓刘,也是涟源人,每天产煤量少则几百坨,多则上千坨,均销给本地村民及附近小饭店。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散煤小作坊既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属于无证生产,且其制作的蜂窝煤工艺较差,燃烧后严重污染空气。15天后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将进行复查,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将对其进行强制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设备,电力部门对其进行断电处理。
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禁燃区内环境监管,加大对原煤及煤质制品夜间运输的查处力度,深入宣传新法,确保全县“清霾季·春风行动”取得实效。同时,环保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为了大家的“长沙蓝”,请自觉停用原煤及煤质燃料,如发现散煤销售点可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