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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雄代表:应加快修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来源:红网 作者:章尧 谢娟 编辑:刘仁军 2016-03-14 0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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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益阳市委书记胡忠雄建议提出,要从制度、机构、政策、技术等方面入手,加快修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打赢血吸虫病歼灭战。(资料图 摄影 章尧)

  红网北京3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章尧 谢娟)血吸虫病防治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湖南一直是血吸虫病流行的重要地区。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益阳市委书记胡忠雄十分关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上。经过前期的实地走访调研,他提出,要从制度、机构、政策、技术等方面入手,加快修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改革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重视监测能力建设,出台“省部联动”后续政策,更新灭螺技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打赢血吸虫病歼灭战。
  
  血防工作现状:条例旧、防治机构弱、管控难度大
  
  2015年,作为血吸虫病主要流行地的湖南达到了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血吸虫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我省当前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与国家消除血吸虫病的目标仍相差较远。”胡忠雄表示。
  
  首要问题是“无法可依”。现行的《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于2007年11月颁布,距今已有近十年,期间几无更新,并且在实际执行操作中也遇到了执法主体不明、责权不明晰、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已不能很好地保障血防工作开展。
  
  其次是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在湖南,血吸虫病防治机构由省、市、县、乡四级构成,其中乡一级防治机构占比达50%。近年来,由于病源减少、治疗病种单一、科室不健全、技术设备落后等原因,乡镇血防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劣势尽显,随之而来的人才流失问题致使其竞争力进一步削弱,部分乡镇血防机构已出现了生存发展问题,难以承担起今后以血吸虫病监测为主的防治任务。
  
  再加上血吸虫病传染源管控难度大、易感洲滩面积大、传播感染风险高等问题,这些都已成为阻碍湖南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目标的重要因素。
  
  从制度、机构、政策、技术上入手打赢血吸虫病歼灭战
  
  为更好地实现全省血吸虫病防治事业发展,经过前期的实地走访调研,胡忠雄对改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呼吁从制度、机构、政策、技术等多方面入手,将打好血吸虫病歼灭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毫不松懈地抓实抓好。
  
  “第一要务就是要加快修订国家和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胡忠雄建议,要从省级层面抓紧修改《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更新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部门责权,明确执法主体,适当提高违法责任人的经济处罚额度,将定期召开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上升为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拟定好一个顶层框架。“为血防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让这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胡忠雄指出,要尽快改革血吸虫病防治机构,建议省级层面出台《血吸虫病疫区农村卫生改革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乡一级血防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整合方式,在乡镇卫生院原有职能上新增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职能。同时,重视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理顺监测点与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归口管理关系,在疫情较重县适当增设监测点数量,确保监测点在人员配备上年龄有梯度、专业有水平,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好突发疫情。
  
  “还应当出台‘省部联动’后续政策,理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胡忠雄建议,要制定“省部联动”后续支撑项目,重点做好经济政策的制定,通过贷款优惠、建舍补贴、饲料入户等方式,引导疫区家畜散养户朝农村合作社式的集约化道路发展,从根本上解决“项目一停,返养开始”的现象。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要积极探索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起卫生计生委与公安、工商、行业协会等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做好流动人群血吸虫病的普查普治与病例追踪工作,形成流动人群监管合力。
  
  针对湖南血吸虫病易感洲滩面积大、感染风险高的现状,胡忠雄提出,要改造易感洲滩环境,更新灭螺技术。明确国土、水利、农委为改造易感洲滩责任主体,由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通过国土部门实施抬洲降洲,水利部门实施湖岸护坡硬化,农委兴芦兴林等措施来改变易感洲滩环境,使其不适合钉螺生存。在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中增设新型灭螺药物研发,引导科技工作者突破原有灭螺药物弊端,朝着毒性低、环境污染小、灭螺效果好、方便大面积投药的方向探索,为控制易感洲滩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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