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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靖州大队民警邓诗源在靖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的SUV在收费广场停留,且迟迟不下高速,这些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惕。民警邓诗源遂前往对其进行盘问,要求熊某出示相关证件。在盘问中,熊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因出门太急没带身上。于是,民警将其引导至检查区域接受进一步检查。
而就在民警仔细的询问中,熊某才吞吞吐吐地道出驾驶证为何没带驾驶证的缘由。原来,在2015年大年初一这天,熊某驾车带着自己的妻儿出游时,因意外,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事故中,他的孩子去世,妻子重伤,导致驾驶证被交警部门吊销,之后驾驶证就一直没去考取。
而当民警告知熊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时。熊某顿时慌了,于是不断地向民警“求情”。这一次的“求情”,道出了另一件另民警吃惊的事情。
由于熊某于因收容他人吸毒,被靖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月12日下午,法院就要执行收监。而熊某现在正准备赶去服刑。
民警原本以为,熊某是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才编出的谎言。然而,当熊某在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份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时,民警发现,熊某确实是被定于3月12日下午,执行收监。
但被执行收监不能成为免除交通违法的借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熊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机动车由熊某联系他人代驾开走。
最后,熊某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接受民警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勿越雷池一步,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