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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快处快赔但不及时撤离 5月1日起司机将被罚2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彭晚华 编辑:刘惟烜 2016-03-17 17:36:2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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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3月17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通讯员 彭晚华)巡逻摩托化、符合快处快赔却没及时撤离的要处罚……记者3月17日从湖南省株洲市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勤务改革,以实现对城区路面勤务的“无缝对接”和“零失控”管理。
  
  此次勤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进摩托化巡逻、全面启动对讲机点名工作以及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等。其中,摩托化巡逻要求每天9时-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在“四纵四横”(四纵即红旗路、建设路、长江路、珠江路,四横即石宋路、新华路、红港路、响石路)的巡逻线路上,不间断驾驶警用摩托车进行巡逻管控。
  
  到勤到岗,是“四风”建设的重要体现方式。交警部门负责与市民出行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是否按时到岗更为关键。此次实施的对讲机点名工作,要求每周一到周五的7时30分、17时对城区各交警大队进行对讲机点名,大队当日值班领导在答到时,应向市道路交通指挥中心报告方位和所在单位执勤人员在岗情况、辖区道路秩序情况。
  
  特别要提到的,是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机制。早在2008年7月1日,株洲就在全省率先推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赔理,如今城区已有两个快处快赔中心。根据计划,白天有警时间,路面执勤民警为第一责任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执勤民警须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经确认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应报告大队分控中心(指挥中心),应通知事故处理岗位民警出警。5月1日起,对符合快处快赔而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的当事人,接处警民警必须按照交通法规予以处罚:未撤离故意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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