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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县:十八大以来11名“一把手”被立案查处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智群 编辑:胡芳 2016-03-29 16: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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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从邵阳市纪委十届九次全会现场传来消息,洞口县2015年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同获邵阳市委表彰,这是洞口县连续两年获评“双先进”。

  2015年,洞口县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据统计,洞口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4人,分别同比增长124%、106%,移送司法16人,同比增长300%。

洞口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

  抓关键,零容忍,11名“一把手”被立案查处

  洞口县纪委紧盯“一把手”这个“少数关键”,利剑高悬,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十八大以来,洞口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9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查处科级干部49人,其中,县直正科级单位“一把手”11名——2012年,县水利局前后两任局长罗某、唐某被立案查处;2013年,农业局长曾某、经信局长袁某、审计局长唐某、人社局长向某4人被查处;2014年,国土局长彭某、卫生局长曾某、商务局长王某、粮食局长周某、环保局长曾某5人被查处,“不敢腐”的震慑逐步形成。

  洞口县坚持反腐无“禁区”,既打老虎又拍苍蝇,让反腐成果真正惠泽民生。2013年查处了花园镇党委副书记唐某向开发商索要小车案,2014年查处了高沙镇树正村3名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30余万元案件;2015年查处了洞口镇金武村村委会主任向某、秘书曾某挪用征地补偿款400余万元案件,117名村干部被立案调查。

  重保障,齐上阵,县委21次专题研究纪检工作

  “纪律审查有功人员优先提拔、纪律审查经费优先保障、纪律审查问题县委优先研究。”洞口县委书记艾方毅提出的“三个优先”和“县委旗帜鲜明地为纪检监察机关当好坚强后盾”的铿锵话语,让奋斗在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感觉很“给力”。

  十八大来,洞口县县委常委会21次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20多名表现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乡镇纪委有关经费也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为县纪委增加有关经费50万元。

  “纪律审查工作标准要高,关心爱护纪检干部标准必须更高。”洞口县纪委常委一班人对干部的关怀始终摆在第一位。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刘庆生日恰逢县商务局长王某案攻坚阶段,县纪委主要领导赶赴邵阳给他送去生日蛋糕,送上生日祝福。

  “反腐败不能靠纪委单打独斗,必须发挥各协调单位1+1>2的效果。”洞口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苏远刚坚持用这样的理念指导着纪律审查工作。

  在查处商务局局长王某案时,因案情比较复杂,纪委建议由检察院渎侦局针对其渎职问题,从侧面调查,以免打草惊蛇。在检察院反馈王某渎职问题存在,同时还存在严重受贿行为后,纪委立即对其采取纪律审查措施。

洞口县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在研究案情

  建机制,治根本,61项制度扎紧反腐笼

  既要着力“治标”,又要谋划“治本”,既打老虎,又织笼子……2014年以来,洞口县纪委向县委、县政府建议,修订出台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61项。

  针对5名“一把手”在国有资产处置招投标代理机构选定时大肆收受贿赂等案件,推进了《洞口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办法》《洞口县重大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出台。针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频发问题,督促出台了《洞口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关于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现查处的11名“一把手”都在人事变动中收受贿赂的问题后,建议县委出台了《洞口县干部考察工作操作规程》等。

  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洞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敲警钟,常教育,12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2015年8月,洞口县纪委在县商务局开展了一场严肃生动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2016年3月,洞口县纪委以县国土资源局前两任落马局长为反面教材,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大会。

  类似这样的“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洞口县纪委在全县有大要案件发生的十几个乡镇、县直单位都召开过,已成为常态化。特别是在查办农业系统窝案过程中,洞口县纪委立即到案发单位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召开之后,12名干部先后到县纪委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让案件突破工作事半功倍。

  洞口县纪委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调色板”,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纪意识。将水利局长唐某、农业局长曾某等人悔过书、案件剖析材料编成教材,发送到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手中。

  为防止腐败的“年轻化”,洞口县纪委还安排新录用的100余名公务员去市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并通过参加相关工作提高新进公务员的廉政意识。(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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