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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整体提高5%

来源:红网 作者:吉新 编辑:吴若兰 2016-04-07 1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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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吉首站4月7日讯(通讯员 吉新)4月6日,笔者从吉首市医保局获悉,吉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整体提高五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
  
  吉首医保局局长祝宗玉介绍,吉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8年7月启动以来,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居民的医保待遇水平逐年提高,目前已有85000余人参保。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实施医保大病保险,取消了二次补偿。根据四年来基金运行及目前结余的情况,结合参保群众的反映和呼声,该局于今年1月底向吉首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提高吉首市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请求,并很快得到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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