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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肖丁勤 摄)

公开审理放在五团镇中学教室进行(肖丁勤 摄)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6日晚,五团镇江头司村民杨某、饶某、阳某3人在五团镇铺路水村牛角湾地段,使用电瓶与照明灯非法捕获候鸟12只,经鉴定,1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小鸦鹃,其余11只为国家“三有”保护鸟类。法庭上,3男子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此,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杨某、饶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零四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3000元;以非法狩猎罪犯罪,对阳某单处罚金4000元。
每年的4月1日至7日为爱鸟周。此次由县公、检、法、司及林业部门联合组织参与的公开审理非法捕鸟一案,也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开庭前,县林业局和林业公安局工作人员在当地发放近千份爱鸟护鸟的宣传资料。县人民法院下乡办案,坚持以案说法,将法律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当地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城步境内鸟类资源十分丰富,鸟类的种数、属数和科数分别占湖南省的33.66%、78.95%和26.76%,占中国已知数的10.67%、62.5%和18.81%。五团镇位于南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金童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山脚下,是西伯利亚—南亚—澳大利亚鸟类从湖南出入广西的一条“千年鸟道”。特别是每年9至11月,大量的候鸟集群飞越五团境内,形成一道道靓丽奇观。为确保候鸟安全过境,县林业等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护鸟队,广泛宣传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夜晚不定期夜巡执法,铁腕惩治非法猎捕鸟类违法犯罪分子,积极为湖南候鸟迁飞提供安全通道和绿色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