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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876宗闲置土地年底前须处置到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肖德军 编辑:胡芳 2016-04-16 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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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湘都市报4月15日讯(记者 肖德军 通讯员 彭小云) 对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近五年年均供地量的市、县,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对推诿扯皮、处置闲置土地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用地闲置的企业,要列入用地信用黑名单,在闲置土地未得到有效再利用前,不得再竞买新的土地。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去存量土地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今年4月至12月底,全省将开展以闲置土地处置和降低批而未供比例为主要内容的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并纳入各市州的绩效考核范围。

  两类存量土地占用大量财政资金

  据了解,存量土地主要集中在两类,一类是因征地拆迁、拆违撤违不力等引出来的批而未供的土地;另外一类是供而未建或是形成“烂尾”的闲置土地。

  “全面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可以释放大量的财政资金,也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省政府副秘书长陈仲伯在会上透露,我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典型特征是量大面广,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低效使用、宽打宽用、批而未用等现象,整改处置任务十分艰巨。截至目前,我省到期应巡查项目30142项,已巡查16677项。从巡查情况看,土地闲置与浪费比较严重,近五年我省批而未供土地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土地要素的价格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园区闲置土地是清理的重中之重

  据介绍,这次全省去存量土地专项工作清理重点是经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审查确认的我省2009-2013年期间共计842宗闲置土地项目和省审计厅审计指出的株洲高新区等11家开发园区34宗闲置土地(简称“督查审计闲置土地”)。省政府制定的工作方案规定,这些闲置土地将采取收回、置换、动工等方式,必须在2016年年底前处置到位。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表示,这次专项行动对于园区的闲置土地的清理是重中之重。

  另外,工作方案规定各地要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并对监管系统显示的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核实,对于超过约定动工时间满一年而实际未动工的、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15%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项目,认定为2014-2015年新产生的闲置土地,这些闲置土地须在2016年年底前处置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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