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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3日,一封匿名举报信悄悄寄到了宜章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由于举报者所指的地点为山间林地,很少有人进出,四周也没有视频监控设备,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民警通过细致走访,在宜章县玉溪镇黄岑村附近山场发现了4个树木采伐点,其树木均是被人用电锯从树兜处砍断的。根据现场推断,这4起案件很可能为同一人所为。
经摸排走访,民警终于在县城一处木材加工厂内发现了从该山场运下来的树木。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顺藤摸瓜追查木材来源。家住宜章县玉溪镇黄岑村的杨某某,迅速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围绕杨某某展开调查,通过外围取证,很快掌握了杨某某违法犯罪的相关证据。2015年11月10日,杨某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讯问,杨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于2015年6月至8月,在宜章县黄岑村附近先后购买了周某来、周某顺、彭某军、彭某仕、邝某书的5块青山,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用电锯对山场树木进行采伐。
2016年4月21日,杨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被宜章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移送县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