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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2016-04-26 21:02: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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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永顺县对近期查处的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1、松柏镇龙须居委会支部书记符辰双、主任向仍林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间,松柏镇龙须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符辰双、主任向仍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居委会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5261.28元归个人使用,其中符辰双挪用补助资金46176.15元;向仍林挪用补助资金59085.13元。2016年1月12日,县纪委对符辰双、向仍林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2、原吊井乡林业站站长田子辉套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案。田子辉在担任原吊井乡林业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虚假到户花名册,套取2010年至2014年度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43977.69元,并将21597.16元补助资金据为己有。田子辉在组织调查前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主动退回违纪所得,目前,县纪委予以田子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县财政局综改办干部张顺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案。2013年,县财政局干部张顺在担任乡财管理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料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整修砂坝镇官坝居委会二组便民桥名义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整修便民桥实际开支2万元,为其父亲谋取利益4万元。2016年4月12日,县纪委对张顺违纪问题予以政纪立案调查。
  
  4、县水土保持局将勺哈水电站承包费存放账外,私设“小金库”案。2010年4月,县水土保持局与永顺县勺哈新隆水电站(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杜小明)签订承包合同,将权属为本单位的勺哈水电站承包给永顺县勺哈新隆水电站经营,承包期限10年,年承包费12万元。2011年至2015年,县水土保持局将其收取的承包费共计60万元全部存放账外,用于日常开支。2016年4月12日,县纪委对县水土保持局局长杨昌俊、工会主席夏四海、出纳朱燃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调查。
  
  5、长官镇长官居委会挪用农户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案。2010年以来,林业部门在长官镇长官居委会实施生态公益林工程16952.1亩,长官居委会给农户分配了7276.5亩,截留至居委会9675.6亩,5年来,长官居委会共计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714801.3元,全部用于其他开支。目前,县纪委对长官居委会支部书记杨勇立案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长官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予以相应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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