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从3月到4月底,衡阳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对全县现有5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挤干水份,户户“过筛”,重新申请、重新核查、重新评定、重新建档。所有的低保对象重新到本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所有申请对象进行100%入户调查;乡镇组织村(居)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天;乡镇民政办对本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规范建档,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组织城乡低保督查组按30%以上比例进行抽查,做到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同时,衡阳县坚持“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严格把关新增低保对象。严格各村评议公示等程序,做到逐级审核把关,对家庭收入明显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停止其享受低保待遇,将符合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合户保坚决纠正,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照《衡阳县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真正实现阳光低保、精准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