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5年度湖南法治人物候选人】李春:山区法庭贴心人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彭耀华 编辑:胡芳 2016-04-29 20:19:59
时刻新闻
—分享—

李春(右)正在向辖区群众了解情况。

李春(右)正在向辖区群众了解情况。

  编者按:
  
  4月下旬,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组织省内多家知名媒体对20位“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候选人”进行了实地采访,4月28日起,红网将每天推出2位候选人先进事迹介绍。

  点击登陆活动官网了解更多候选人和候选事件信息》》》

  
  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通讯员 彭耀华 桂阳报道
  
  初识李春,他憨笑的面容,却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全感。无论同事还是当事人,都热情称呼他“老李”。
  
  他是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流峰法庭庭长,他带领的流峰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流峰法庭位于桂阳县北半县重镇——流峰镇,距离县城近一小时车程。该庭辖区17个乡镇,36万人口,地广人多,民情复杂,因此被称作“湘南第一庭”。
  
  1973年出生的李春,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1992年,不到20岁的李春从郴州农机化学校毕业后考入桂阳县人民法院,而后被派到法庭工作。
  
  24年来,李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审判员再到庭长,他用自己的勤奋好学实现了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的角色蜕变。
  
  “这么多年到基层工作,就没想过调回机关吗?”
  
  李春腼腆一笑,“我本来就是农村出生的,对农村工作很熟悉,这里的人也带给我了很多感动。”
  
  一桩特殊的离婚案件让李春印象深刻。
  
  小霞和小军都是自小因患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两人结识后惺惺相惜,组建家庭并很快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日子过得清贫,但也算安稳、幸福。
  
  不料,2005年的一起车祸打破了这个小家庭的宁静。那天,小军喝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再次落下残疾。小霞克服身体的不便,拉扯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没想到小军却从此自暴自弃,脾气越来越差,动不动就冲小霞发火。实在无法忍受的小霞选择了分居。
  
  五年后,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小霞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军离婚。
  
  受理此案后,李春和同事到小军家里了解情况。破旧的土坯房,阴暗而潮湿,小军一个人蜷缩在墙角的矮板凳上。
  
  小军没有兄弟姊妹,只有一个已改嫁他乡的年逾70的老母亲。
  
  “你这住的地方都没有,两个小孩吃苦啊。”李春见了直掉泪,于是,立即联系了当地党委政府,帮小军和两个孩子办理了低保手续。
  
  为解决住房问题,李春又找到了从李军村里走出去的知名人士,请他出资为小军建起了一栋约40平米的住房。有了低保,又有了住房,小军一家总算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考虑到小霞和小军行动上有所不便,且住的地方又离镇区较远,李春决定把庭审搬到小军村里。
  
  在村里开庭,乡里乡亲都来旁听。小军红着脸,拉着李春到一旁说“李法官,你是个好人,之前是我对不住小霞,你这庭就别开了,我都听你的。”
  
  李春听了,把意思转达给小霞,两人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一起看似棘手的离婚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要真正帮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替老百姓着想,他们才信你,才理解你,事情才好办。”在流峰法庭的这十多年来,李春觉得,基层法庭处理的大多是琐碎事,如果没有老百姓的理解,你就变成了“多管闲事”,事就难办了。
  
  近几年,李春年均办案数量达100余件,几乎每一件案件都办得很妥帖很牢靠,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问起窍门来,李春笑着说:“哪有窍门,唯一的窍门就是多沟通,你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把那些理说给老百姓听,即使输了官司,他们也心服口服。”
  
  流峰镇是劳务输出大镇,辖区内16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共有5万人左右。流峰法庭每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50件左右,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占48%以上,且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98%以上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
  
  李春常常思考,作为一名山区法官,如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障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利益。
  
  “尽可能为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多争取抚养费、教育费,以保证青少年日后成长得到相应的经济保障。”这是李春在处理涉及留守儿童问题纠纷时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
  
  为此,每次遇到这类案件,李春都要求优先调解,力保家庭和谐稳定,尽力让留守儿童在完整、和谐、温暖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在李春的率先垂范和悉心领导下,2011年,流峰法庭被评为“全市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我们流峰法庭辖区辖17个乡镇,老百姓跑一趟法庭极不容易。”李春对群众诉讼困难常有共鸣,感同身受,非常理解。
  
  为尽可能地方便群众诉讼,李春在大力推行巡回法庭、上门送达、远程立案等便民举措。
  
  四里乡阳家村颜某某等三人承包了本村电站,颜某某三人将原来的土提改建为石砌堤,改建中未设警示标志。2014年3月21日下午,原告8岁之子刘某经过引水渠时不幸掉入渠里,水流将其冲到发电机旁进水口处,溺水身亡。事发后原告要求电站赔偿,双方意见不一,政府多次调解未成。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被告人数较多,李春决定实行巡回审判,并依法追加涉诉电站为被告。开庭前,他与法庭干警先后多次赶往涉诉电站勘察现场、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
  
  8月18日清晨,李春便赶往四里乡政府,忙着挂国徽、拉横幅、布置开庭场地。当天,200多名干部群众参与了旁听。庭审进行了大半天,直到晚上9点多,终于调解成功。四被告最终愿意赔偿原告儿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0万元。
  
  流峰法庭辖区每年约有11.6万人外出务工,常年不在家。大多有麻烦需要到法院立案的在外务工人员想利用春节假期回家立案,随后又外出打工,可是这么一来法庭后续的送达、开庭等工作因为找不到当事人而变得困难。
  
  这时,李春提议调整假期时间,利用当事人清明节回乡祭扫的有利时机,对难送达的案件,加大查找力度及时送达;对难执行的案件,开展突击执行活动;对难取证的案件,积极寻找相关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这一提议得到了全庭干警的支持,“好,就这么办”,李春拍板,流峰法庭清明假期照常办案的制度就这么定下来了。
  
  以前每到清明节,干警们总会接到许多老百姓打来电话询问是否能在清明节办案的电话,现在,老百姓都知道流峰法庭有个“清明行动”,这也成了流峰法庭的一大特色,老百姓对此竖起了大拇指,测评表上有了更多个“满意”。
  
  “每个案件结案后都要给当事人发放测评表,接受当事人评判”,李春指着办公桌上一摞的评分表说。
  
  在李春看来,审理案件不仅仅只是判决,最终的落脚点在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如何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需要法官用心、用情去践行。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