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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给自己发工资及奖金89万 桂阳一公司财务主管被批捕

来源:红网 作者:廖新能 谌婷 编辑:刘惟烜 2016-05-09 13: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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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阳5月9日讯(通讯员 廖新能 谌婷)湖南省桂阳县检察院5月9日透露,郴州市某有色金属公司财务主管李华(化名)利用空白发票、现金支票和私自给自己发工资及奖金等方式,先后窃取公司账户资金200余万元,日前被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受邀到表哥公司管财务
  
  2008年,李华受表哥陈东(化名,公司董事长)之邀,到其公司管理财务。一开始,李华兢兢业业。后来,陈东告诉他:“该开支的就开支,没必要事事都请示。”这让李华打起了“如意算盘”,一个蚂蚁搬家式的窃取悄然开始了。因为深受表哥信任,公司的财务章、个人私章及支票全部由李华一人掌握,且小额支出无须请示公司领导便可以直接支出。期间,李华在发票上不签名,不写明开支去向,在未找公司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审核的情况下,以水电费、设备材料费、汽车维修费、办公通讯费、差旅费和各项招待费等为名窃取资金。
  
  利用管理制度的漏洞“淘金”
  
  陈东的公司是家族企业,对财务管理是“用亲不用贤”,也不请各类审计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审计财务。李华更是抓住这一财务管理漏洞,私自给自己每月加5000元至8000元的工资,直接从公司的账户支取资金发放进自己的账户。每到年底,李华自认为公司应该给他发年终奖金,于是直接从公司账户支取资金,为自己发年终奖5万元。几年来,李华为自己所加的工资和奖金总计89万元。
  
  2016年3月10日,公司总经理周华(化名)对公司的资金进行估算时,发现公司欠电力公司100余万元,同时还发现李华等的问题,就对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进行调取核实。案发后,李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华已向该公司退还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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