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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怎么建 湖南平江县等四县市这么干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康晓乔 2016-05-10 19:08:1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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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长沙报道
  
  “粮足”源于“良田”。近日,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召开,在原有1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的基础上,再将益阳市整体和永顺县纳入试点范围,至此试点县市区扩大至20个。
  
  作为全国唯一的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省份,湖南正探索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而去年即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的13个县市,一年下来都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会上,平江县、茶陵县、湘乡市、浏阳市分别作典型发言,分享高标准农田建设背后的故事。
  
  项目安排更趋合理
  
  以平江县为例,过去,平江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都是由县一级直接分配给乡镇,有的还“带帽”给村级,因而项目建设普遍存在主动性不强、配套不足、监管不力、环境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补齐这些“短板”,平江县借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推行项目竞争机制,通过公开遴选、以奖代补、严明奖罚等措施,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由“要我建”为“我要建”。
  
  同样,为实现项目安排的合理化,湘乡市聚零为整,通过部门整合,改变了以往项目安排多倾向于投资那些交通方便、经济平稳、人脉广泛、自然资源好的地区。成立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由其统一规划,实行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特点,在规划范围内分区投资建设。既保证了规划范围内条件好的地区投资一如既往,也保障了边远条件差的地区有部门投资。
  
  茶陵县则将整合的农田水利项目分为三种类别,即部门向上争取的重大阶段性项目、部门专业性强的实施项目、部门职能交叉的“五小”项目,这三种类别项目的规划、实施,采取区别对待、统分结合的方式,分类管理,部门向上争取的重大阶段性项目偏重整镇(乡)推进;专业性强的实施项目偏重整村推进;职能交叉的“五小”项目偏重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
  
  项目资金更为高效
  
  项目合理安排后,如何让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应,也成为试点县市共同思考的问题。
  
  为此,浏阳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研究出台了《浏阳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试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实现了资金管理的统一化、规范化、精细化。主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内容、实施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涉农建设项目资金安全高效。
  
  湘乡市则是在市财政局专门设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报账制要求统一拨付。同时明确资金管理流程:即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统一拨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批后,按进度拨付,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再拨付余下资金。
  
  产粮大县的平江则把项目资金变“散”为“集”,将过去分散在财政、国土、水务、农业四家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小农水重点县、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四块项目资金整合到项目区实施。同时适度整合五小水利建设、一事一议、移民后置扶持、生态村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通村公路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实施更为民主
  
  在项目实施前,平江县将项目规划、设计、验收、结算各个环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项目区张榜公示、召开户主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建议。
  
  同时让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平江县明确村民理事会为项目实施主体,由村民理事会组织群众筹工筹劳,代表群众采购物资、管理财务、监管质量、维护环境。把项目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交还给群众,让群众体会到了更多的存在感和获得感。
  
  通过这些举措,不仅调动了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用过去同样多的钱办成了过去双倍的事。新增旱涝保收、稳产高产面积6.75万亩,新增水田面积780亩,项目区高标准农田成为今年土地流转的“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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