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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沈江 李兵 编辑:吴若兰 2016-05-12 16: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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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韶山站5月12日讯(分站记者 沈江 见习记者 李兵)5月11日,湖南省韶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林,副主任张湘平、陈育才、杨宗和分别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副主任庞向荣、孙甍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汇报。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接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9件,涉及城建、工交、农业、教卫、旅游等多方面。截至5月10日建议答复率100%,所提建议已解决、基本解决或措施已落实的27件,占总数的55.1%;正在解决或逐步解决11件,占总数的22.8%;列入计划解决的9件,因目前条件限制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2件,代表满意率100%。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确保换届之年建议办理能落到实处,推动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按法定时间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督办、审查,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与办结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自新《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以来,韶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向好。监测数据表明,韶山市青年水库、韶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大气环境优良率逐年提升,2015年达95.1%,居全省前列;土壤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全市化肥使用强度2015年较2008同比下降9.2%。
  
  会议指出,韶山市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保障全市环境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在污水管网建设、污染源控制、企业生产使用自备水源上仍存在不足。会议要求,环保工作要抓紧解决遗留问题,逐步还清旧账。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压实各级职责,继续保持环保的高投入势头,不断改善基础设施;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欠新帐,保护韶山良好生态。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和《农业机械促进法》的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韩波,副市长蒋卫阳、周中秋列席会议有关议程;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湘晖、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及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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