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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进会现场
红网株洲5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王明锋 谭方亮)5月12日,记者从株洲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一季度,株洲共有20家企业因安全排查不合格,被责令停产整顿(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公布的信息显示,株洲安监部门一季度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105次,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181项,已整改1094处,隐患完成整改率为92.7%;实施行政处罚18次,收缴罚款25.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改19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
株洲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执法效果,株洲市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此外,还将建立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做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
同时,从今年起,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15日内,必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每个季度公布一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单位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