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潭站5月1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谭丽) 由于湘潭市乡镇、建制村合并,行政区划相应调整。5月17日,我们从湘潭市卫计委获悉,湘潭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也已整合完毕,建制乡镇卫生院缩减为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到27个。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湘潭市共有55个乡镇卫生院、2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新的行政区划设置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要求,卫计部门重新制定了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建制乡镇卫生院)。乡镇改为街道后,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城所在地及交通方便、离县城不足10公里的乡镇,原则上不设置中心卫生院;相邻乡镇不重复设置中心卫生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上,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目前,湘潭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设备、人才队伍、医疗业务能力等方面加强了投入和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