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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汝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数名群众报案称:一店面被重复销售,请求查处。民警查明,2013年6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袁某与朱某、阮某、黄某三人签订了《××商贸市场店面住房合同》,出售汝城县某商贸市场某栋2-4、22-27、43-46号共13间店面给朱某、阮某、黄某。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李某、袁某在明知这13间店面已经出售的情况下,又将这13间店面重复出售,销售给其他13人,其中一间店面甚至重复销售6次。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92万余元。李某、袁某将重复销售店面所得的款项用于归还高利贷。
5月17日,民警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18日,经汝城县检察院批准,李某已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