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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拖拉机 邵阳一农民被判拘役3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贺力平 编辑:刘惟烜 2016-05-24 16: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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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5月24日讯(通讯员 贺力平)有的农民认为,酒驾指的是酒后驾驶小汽车,而酒后驾驶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不会被查,这是错误的理解。5月24日,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喝醉了酒、驾驶农用车的廖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9月4日晚上9时许,邵阳市交警支队双清区大队民警在辖区洛阳洞地段查酒驾行为。此时,廖某驾着一辆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驶来。民警发现廖某满脸通红,有些醉意,便将廖某带至邵阳市某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97.0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双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程度严重,十分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官提醒,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拖拉机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驾驶拖拉机上路,同样要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拖拉机,同样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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