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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召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根 周爱国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于佳丽 2016-05-26 1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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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

  红网南县站5月26日讯(通讯员 胡建根 周爱国)5月24日,湖南省益阳市委讲师团在南县人民会堂宣讲《准则》《条例》,以案释纪还带特别提醒,南县近千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2015年10月,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部署。按照益阳市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巡回宣讲活动安排,结合南县县委在全县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有关要求,5月24日至25日,南县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益阳市纪委、市委宣传部领导在此次宣讲报告会上先后进行5场专题授课。
  
  宣讲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主题,重点宣讲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主要原则和重要特点,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求。宣讲指出:《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法规。划出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努力攀登的高线。《条例》从新的历史条件出发,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贯彻《准则》《条例》党委要担起“主体责任”——扛起首责守土尽责;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零容忍动真格;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学细照笃行;党员要发挥“模范作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宣讲报告会由县委副书记宁勇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建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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