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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局下发的《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和空气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6月6日18时至8日18时,各考点、考生住宿周围所有产生噪声、废气污染的工矿企业、个体加工经营户一律停止生产或者停止加工经营。
高考期间,该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居民区和高考考点周边环境的巡查,充分发挥现场监督执法作用,对辖区内产生噪声和废气污染的场所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影响考试环境的噪声、废气污染事件,将依法从重处罚。
该局还公布了“高考环境整治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对噪声和废气污染源的举报。举报电话:(白天)0739—2721142,(晚上)15773979099、15211911799、15073946565、1350739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