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湘潭站6月7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曾晓蓉 通讯员 李伟 刘琳)6月6日,湖南省湘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副主任刘建业、颜集成、潘爱民、彭子玉、阳建民、徐亚健,副主任、秘书长肖树人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谈文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广,副市长戴德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以及相关情况的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湘潭市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管理上亟待立法的引领推动。《湘潭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湘潭市将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共6章50条,包括适用范围、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贯彻了现代城市管理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了各方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同时也融入了湘潭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管理经验。
会议指出,《条例(草案)》立足于当前湘潭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现状,提出了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解决措施,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的立法思路,体现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会议要求,下一阶段,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围绕该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再作深入、广泛的研究,做好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等工作;就收集的修改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为下一次常委会高质量地审议该法规草案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精美湘潭两年行动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精美湘潭两年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体现。会议建议,市政府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责任机制,组织签订项目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要更加公开透明,明确招商的程序、规则和门槛;要进一步约束公权,严格按制度管人、管钱、管事;要确保每个项目的质量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把精美湘潭两年行动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和教学质量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湘潭市不断加大高中教育投入,深化高中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高中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优质资源相对不足,普通高中负债较多,学校布局不够合理及教师结构不优等问题。会议建议,要高度重视高中教育,切实正视高中教育阶段存在的问题,并着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湘潭市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