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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戴“绿帽”火冒三丈 约上妻子敲诈勒索情夫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刘惟烜 2016-06-07 16: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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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兴6月7日讯(通讯员 雷勇)妻子与他人发生关系被发现,丈夫借此敲诈他人钱财3万余元。案发后,涉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6月6日,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雷某、代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雷某、代某系“90后”夫妻。2012年9月,妻子代某与被害人王三(化名)在网上相识,彼此产生了感情。2014年11月,在代某打工时的出租房内,代某与王三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两人一直保持电话、微信联系。2016年3月5日,雷某发现妻子代某与王三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顿时火冒三丈,对妻子一顿暴打,并决定给王某一点颜色看看。雷某通过代某的手机与王三聊天,并要求代某约王三见面。

  3月6日上午10时许,雷某、代某到永兴县城一家宾馆开了房。13时许,王三应代某之约赶来。王三刚进房间,雷某便从背后踢了王三一脚,并打了一拳。随后,雷某以王三与代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逼迫王三赔偿4000元(实际支付现金2400元、微信转账1500元,共计3900元),并要王三写了一张33000元的欠条。
  
  王三离开现场后,于当晚10时许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民警将雷某、代某抓获归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涉案的3900元及33000元欠条已被公安机关缴获并发还给王三。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王三的谅解。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其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由,要挟并强行索取他人财物36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有过错,敲诈33000元系犯罪未遂,且犯罪嫌疑人雷某、代某将所得赃款3900元退还给被害人,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请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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