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顺县一男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危心睿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于佳丽 2016-06-14 14:32:5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永顺站6月14日讯(通讯员 危心睿)6月12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11日,被告人田某某在永顺县石堤镇某酒店因容留吸毒人员姚某某、郑某、杨某某等五人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姚某某、郑某和杨某某都系未成年人,他们中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不到15岁。田某某行为已构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田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县人民法院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从被告人处没收的吸毒工具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依法进行处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