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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强力推进“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措施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编辑:王娉娉 2016-06-16 1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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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施工更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郑贝贝 摄

地铁施工更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郑贝贝 摄

  长沙晚报讯(通讯员 欧阳军 记者 周丛笑)长沙市安监局立足实际,在全市安监系统全面推行“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措施,以最负责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安监执法,开创出安全生产“严、实”监管的新常态。

  “立案三比”,比出“三量齐升”的效果

  新闻在现场:执法质量点评会上,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文卫红逐一点评各单位当季行政执法情况,条分缕析,见微知著;台下,区县(市)安监局局长和市安监局机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专心查找各自单位的执法“业绩”,与兄弟单位比差距。会场中,有的领导一脸尴尬,有的现场打电话回单位核实情况。据悉,这类执法质量点评活动,长沙市安全监管局已坚持数年。  

  比立案的数量、增量和质量,通过“立案三比”活动,把“严、实”监管落实到执法效果上。活动分市安监局机关执法处室和区县(市))安监局两个层次,同步开展。既比各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的当月发生数、本年累计数,又与各单位的上一月和上一年同期发生数和累计数比。既比各单位的行政处罚立案的数量,又比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既比常规性案例,又比小众型案源。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数据月报表》印发到市安监局机关每个干部和各区县(市)局主要负责人。每月通报排名,季度开展点评,半年情况抄告政府分管领导,排名情况计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成绩,部分区县(市)还将行政执法业绩与干部的安全生产绩效奖金挂钩。

  在活动的推动下,全市安监行政执法立案的数量、增量和质量呈现了“三量齐升”的良好成效,不但“三大高危行业”等常规性案源领域的案件质量有了较大跃升,一些小众型案源领域的案件数量也有了一定增长,个别领域的办案数还取得了零的突破。

  2015年,市、县两级安监局共责令390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罚款541起、1075万元,暂扣吊销许可证9个,提请关闭企业25家,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61件,同比2014年均有大幅度增长。今年1-3月,市、县两级安监局共立行政处罚案73起、罚款144万元。

  “无案三查”,查出敢于办案的担当

  新闻在现场:3月下旬,文卫红带队深入企业。“焊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个人作业防护措施也没有到位。你们怎么没有检查出来?怎么没有依法处理?”企业生产车间内,文卫红连续发问,一旁的安监员面红耳赤。这是针对个别安监员无案可办的现象,市安监局领导带着区县(市)安监局长、安全生产专家顾问、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对其检查过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的情景。  

  查过程、查原因、查责任,通过“无案三查”措施,把“严、实”监管落实到责任担当上。对当月没有行政处罚案件的机关执法处室和区县(市)局,启动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市安监局局长带队,到未发现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帮助排查企业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查执法流程,把不依法办案、“当罚不罚”的责任核查到人,问责到人,有效杜绝了个别人办“人情案”的现象。同时借助集体智慧,还有效地解决了个别人办“糊涂案”、不善于办案的问题,大幅度降低了办案人员失职渎职的风险。

  坚持开展“双月”执法讲评行动,集中前两个月的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由市安监局领导阅卷点评,逐一指出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意见,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监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监管执法制度、向公安和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等安监执法六项制度,坚决杜绝执人情法、办关系案,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

  “办案三严”,严出公正廉洁的作风

  新闻在现场:长沙市安监局机关每一位干部的桌上,都摆着一张巴掌大的红色卡片,一面印着《中共长沙市安监局党组“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十条规定”》,另一面印着《长沙市安监系统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三字经”》。安监干部都称:“这张卡片既是我们的‘紧箍咒’,又是‘护身符’!”  

  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细化“办案三严”标准,把“严、实”监管落实到廉洁自律上。

  严格办案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查或组织听证,并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方可下达处罚决定。办案既坚持严管重罚,又坚持“过罚相当”,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需从轻处罚的,要说明缘由,由相关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主办安监员共同签字确认。

  严格办案要求。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市安监局党组印发《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规定》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十条规定”,从严禁收取评审费用、推销产品、接受宴请、刁难管理服务对象等作风细节抓起,挺纪律,立规矩,从严从实拧紧安监廉政的“安全阀门”。

  严格办案规范。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执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做到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不得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允许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2015年,有2个区县(市)局和1个机关处室被查出瑕疵办案件,市安监局启动行政效能监察,问责了数名干部。

  “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活动,比出了执法办案“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士气、查出了安监部门“依法办案、严格执法”的声威、严出了干部队伍“严谨细致、公正廉洁”的作风,初步达到了为《安法》立威、为监管立信、为企业立责的实际效果,全市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逐步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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