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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土地制度改革方向的积极探索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中 编辑:康晓乔 实习编辑 陈佳婕 2016-06-17 12:05:5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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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制度改革方向的积极探索
  
  ——来自宁乡县大成桥镇鹊山村实践的启示
  
  陈中
  
  宁乡县大成桥镇鹊山村是我国南方地区典型的农业村落,以种植水稻为主,全村人口4182人,耕地4205亩。2014年以来,鹊山村积极探索以土地合作社为平台的土地合作经营模式后,农业生产效益大幅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在鹊山村的影响和带动下,长沙市目前已有136个村也在探索开展土地合作经营,其中宁乡县大成桥镇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实现了整镇推广。
  
  困境与求变
  
  土地合作经营前的鹊山村农业农村发展矛盾主要有:一是农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土地“细碎化”、“有人无田”、“有田无人”的现象越来越多;二是传统土地流转中集中流转难度大、流转行为短期化、农民权益难保障的弊端日益显露;三是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生产力提升空间有限;四是大量农田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鹊山村干部群众一致认为根本问题在土地上,只有改变土地经营的方式,才能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才能改变农村的现实。
  
  探索与实践
  
  经过前前后后900多次大小会议,并逐个逐户征求意见,鹊山村终于摸索出一条全新的土地合作经营之路。
  
  一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让农民充分参与,农民既是土地合作社的股东,也可以参与具体生产经营。让全体村民既享受土地合作社基本分红、经营分红,又可享受其他收益,把土地合作经营收益最大限度留在了农民手中。
  
  二是搭建土地合作经营平台。在鹊山村村支“两委”的引导下,村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建土地合作社。以土地合作社为平台,将全村4205亩耕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集中起来,再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具体生产经营者。土地合作协议期限为11年,与30年责任制剩余时间一致。土地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为土地流转收入、村集体筹集资金注入、各级财政投入、社会捐助资金等,并按一定比例分享流转经营者所获财政补贴资金。土地合作社采取“基本分红+二次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
  
  三是开展专业化的土地经营。鹊山村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后,土地价值得到提升。实行土地经营权竞价流转,土地流转价格以300元/亩/年为基础,每3年调整一次,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让土地价值的提高转化为土地合作社的经营收益。
  
  四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鹊山村建立了“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由农民自愿以现金入股组建专业合作社,对全村4205亩土地进行统一流转,并划分成60个50-100亩的生产片区,再采取竞价方式租赁给新型职业农民耕种。
  
  一年来,鹊山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农业生产形势全面好转。全村4205亩耕地全部实现双种双收,双季稻种植面积从800亩增至2800亩,水稻平均亩产达920公斤,2015年全村粮食产量3500余吨,较往年多产1400吨,增幅达66.7%。二是农田基础设施有效改善。鹊山村完成了2公里村道5公里组级公路硬化、25公里水渠衬砌、15口骨干山塘扩容、400亩土地平整,水渠、机耕道延伸到了每一个生产片区,整村土地已全部可实行机械化耕作。三是农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实施集中连片种植,应用良种、良法、良技,享受从农资供应到加工销售的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民实现了轻松种田。四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2015年全村亩平增产粮食250斤,1400亩油菜亩均产量150斤,农民每亩平均增收节支达959元。五是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利用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股权联结和收益分红机制,将分散的农户有效组织起来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启示与建议
  
  土地合作经营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全程由农民主导。土地合作经营的主体是农民,生产经营和收益分配由农民主导。二是为农民提供更多选择。土地合作经营中,农民既是土地合作社的股东,也可以通过入股专业合作社参与经营,还可以租赁土地继续种植。三是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土地合作经营后,土地合作社可以对集中的土地进行整体流转或分片流转,在流转对象、流转规模、流转方式上更加灵活多样。四是生产经营稳定性更高。土地合作经营以相对固定的经营实体——土地合作社替代单一农户,开展土地集中流转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更强,让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可以放心长期流转,加大投入。五是土地流转整体性更强。通过土地合作社对整村土地进行集中整合,对想要继续耕种口粮田的农户,可由村集体协调到其他区域种植,解决了土地流转中少数农户不愿流转就无法集中连片经营的问题。
  
  当前,土地合作经营仍处于探索阶段,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适合于当地的经营模式,不断完善土地合作经营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主动性。特别是要调动镇、村一级的积极性,动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推动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赋予土地合作社更多政策权限,加大对土地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维护土地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提升农村土地规划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四是要构建科学的监管机制。建立与土地合作经营相配套的监管机制,明确土地合作经营的监管职责,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为基础,强化基层农经机构建设,增强监管服务职能。
  
  (作者系长沙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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