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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进出口收发货人、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注册地海关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已在长沙海关注册的企业只需要登录“中国电子口岸”(http://www.chinaport.gov.cn),进入“关企合作平台”,点击“企业年报管理”功能,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后向海关报送电子数据自动审核,不需要再向长沙海关提交纸质单证。此外,企业也可以委托预录入机构代理录入并报送年报。
据了解,海关对逾期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将实施通关锁定,届时,企业无法通关。
长沙海关提醒,有六种情况,企业必须到海关现场交单办理年报事宜: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地址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级单位名称变更;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关系非“总/分公司”;分支机构上级单位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