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芷江县村纪检员严查“微腐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田鸿 杨莹秀 李芳 编辑:康晓乔 实习编辑 陈佳婕 2016-06-25 11:53:37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日报6月24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田鸿 杨莹秀 李芳)“杨书记,村部维修款拨下来了,但你垫付的1万元资金必须通过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确定后,才能予以报销。”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洞下场乡古垅村纪检员杨茂海对村支书杨国权说。原来,村部维修资金不足,上级拨款一时不能到位,杨国权便个人先垫付了1万元。
  
  为消除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破解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乏力等难题,去年,芷江大胆创新基层监督组织设置,在全县18个乡镇的315个村(社区)设立了纪检室、选配了纪检员。并推行“村民推、党员选、乡批任、县备案”的选配模式,严把品德修养、文化程度、群众基础等“关口”,以确保纪检员具备较强的能力素质。
  
  同时,对村级纪检室,芷江建立了乡镇党委领导和乡镇纪委指导的“直管”工作体制,并明确规定村级纪检员兼任村理财小组组长,构建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为让纪检员放手履职、大胆监督,还赋予其“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监督权、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权、违纪违规决策否决建议权。
  
  芷江设立村级纪检室,筑牢了基层防腐墙。全县基层呈现风清气正的新气象,群众上访率下降。今年1至5月,县纪委、乡镇纪委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同比分别下降15%、20%。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