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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迪任隆回县副县长

来源:红网 作者:杨汝舒 编辑:吴若兰 2016-06-30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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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隆回站6月30日讯(分站记者 杨汝舒)6月29日上午,湖南省隆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魏松元、刘海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副县长李小宁、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县政府副调研员贺元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志刚,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运管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县交通建设质监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彭迪为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落实交通运输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要求,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争取常桂铁路、邵溆高速公路等关系隆回县经济发展的重点交通项目尽早落地落实;要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为隆回县交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要按交通“十三五”专项规划的目标进行年度分解,把规划的项目实施好;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进一步加大非诉案件执行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会上,刘焕华对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工作方面给予了肯定,并强调交通运输工作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立足发展大局更加主动作为,进一步统筹做好交通规划,加强道路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群众诉求较多的交通道路建设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的要求和期望。
  
  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刘焕华指出,法院要大胆、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要加大对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县法院要担负起执行法律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要从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确保案件执行到位;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他要求,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要加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和学习力度,并相应地整章建制;行政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办事。

  ★彭迪同志基本情况:

  彭迪,女,汉族,1973年12月生,湖南长沙市人,1995年9月 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国防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湖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工作简历:

  1992.09-1995.09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学习,或大专学历

  1995.09-1998.03赛福尔集团公司干部

  其间:1996.08获律师资格

  1998.03-2003.01长沙市妇联干部

  其间:2001.06湘潭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2002.06获法学学士

  2003.01-2004.04长沙市妇联维权部副部长

  其间:2004.04科主任科员

  2004.04-2010.06湖南省妇联权益部主任科员

  其间:2003.04-2007.12国防科大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0.06-2012.07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2012.07-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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