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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帮忙搬石板被压死 法院判老板赔偿死者8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编辑:刘惟烜 2016-07-05 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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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沅陵7月5日讯(通讯员 史明华)不请自来的帮工不幸被石板压住并因此身亡,被帮忙的人是否需要担责?7月4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被帮忙的受益人谢某赔偿和死者张某及家属各项经济损失82076元。
  
  2015年5月24日上午9时许,谢某经营的“佳佳花艺石材加工厂”运来一批石板,需要卸载。谢某便叫来熟人邓某、周某、毛某帮忙。每一块石板都比较重,需要4个人合力才能从物流车上搬卸下来。为防止直立靠在车厢边的石板发生倾倒,路过搬卸现场的张某主动站在车厢内帮忙,用手扶着石板。搬卸石板引起车厢震动,扶着石板的力量不够,张某突然被倾倒的石板压住。当众人协力将石板移开、120医护人员赶到时,张某已经被压身亡。

  2015年5月26日,沅陵县沅陵镇联合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在其调解下,谢某先行赔付死者张某丧葬费6万元。随后6个月内,张某家属与谢某因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赔偿事项多次协商未果。2015年12月26日,张某家属一纸诉状将谢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谢某赔付张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本案中,谢某在请人帮忙卸石板过程中,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造成张某被倾倒的石板压死的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家属要求谢某赔偿因张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的请求于法有据,理由充分,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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