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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向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领域违纪问题“亮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陈卓韬 编辑:康晓乔 2016-07-23 1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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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卓韬

  近日,永州市育才路景观提质工程(北段)彩色沥青慢行道质量问题追责案,经永州市纪委通报后,进入公众视野。

  经检测,该工程中,彩色沥青慢行车道存在路面不平整、密实度不够、面层松散、裂缝、明显离析、色差太大、接缝连接不平顺等严重质量问题。

  2016年7月5日,在纪委核查后,有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这是永州市纪委对外公开通报的6起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2年多来,86名国家工作人员涉案其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问题,受到各级严肃惩处。在永州,自2014年1月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就先后查处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领域违纪案件32件、违法案件5件,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达86人。

  翻开这些卷宗,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问题的案件让人触目惊心。

  在冷水滩,君临天下项目开发商在没有办理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基坑开挖和爆破施工,造成相邻的奥林新城B6栋24户房屋墙体开裂,房屋质量严重受损。而负有控违、拆违执法责任的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梅湾大队,和负有巡查、监控主体责任的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都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

  2014年7月18日,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梅湾大队大队长张某和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谢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梅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某平、主任张某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问题也层出不穷。2012年底,承建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项目的开发商唐某、陈某,为承包该项目300多万元的附属工程,送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某10万元。在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廖某直接将该附属工程发包给唐某和陈某承建。2015年11月30日,廖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触犯党纪国法,10人被移送司法处理

  在永州,还存在一些工程建设领域违反有关规定超容积率建设的案件。

  该市金都天府、潇湘佳苑7号楼、王满福私房改建、书香华庭、滨江明珠、东城天骄等6个违法建设项目追责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因为部分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项目的监管过程中,监督不力,执法不严,查处工作不到位,这6个违法建设项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经济损失。最终,涉案的22名责任人被“拉下马”,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降级、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凤凰大厦项目追责案也让人印象深刻。明知市城市规划项目初审小组会议纪要对凤凰大厦容积率9.54未予同意,又没有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讨论研究的情况下,永州市住建局市政管线科原副科长王某,擅自将该项目容积率2.0改为9.54,并办理了报建手续和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10万元。2015年2月16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4月30日,王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宗旨意识不强、作风不实、执法不严等问题,有的甚至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其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严重影响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永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年多来,针对已查处的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领域违纪案件,永州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问责处理29人,并移送司法处理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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