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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社会人员修满学分可获职教学历学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谷家茹 单焱 编辑:康晓乔 2016-08-03 09: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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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十三五”期间,长沙职教招生规模保持在38万人以上

  本报8月2日讯 “‘十三五’期间,长沙市职教招生规模保持在38万人以上”。近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行动计划(2016-2020)》(下称《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推进长沙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适应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

  推进职业教育

  与终身学习对接

  《行动计划》提出,“十三五”期间,长沙中职在校生人数保持在12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1.5万人。高等职业院校(含在长高职)在校生规模保持在25万人以上。各类职业培训规模达到20万人次/年;教学保障条件继续得到大幅度改善,基本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建立6个以上省市级卓越院校;专业结构布局进一步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建立比较完整的专业建设工作机制,建立省市级示范性专业群10个、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15个。

  同时要求,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分流,加强普通教育渗透职业教育,探索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课程与学分互认制度;与在长本科院校合作,探索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贯通培养模式,拓展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空间;推进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相互对接,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学分互认,允许社会人员通过修满学分的方式获得职业教育相关的学历、学位。

  校企合作

  实现招生即招工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职校理事会,依托行业、企业,实行课堂教学与岗位操作训练结合,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结合,学校教学与顶岗实习结合,实现招生即招工。各职业院校要坚持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的比例一般为6:4,将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素养纳入评价内容。建立以作品为导向的评价方式,强化学生综合职业能力考核。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引导学生自主成长。重视学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身心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评,并将其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条件。■记者 黄京

  实习生 谷家茹 单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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