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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8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8月3日,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出动31名干警,集中执行申请执行人宁乡县黄材镇石山村村民居委会与被执行人姜某确定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到达执行现场,法警敲门许久无人应答后,突然,姜某的妻子持一把镰刀出现,攻击法警。
据悉,该案被执行人姜某2013年4月21日与黄材镇石山村村民居委会签订了《终止合同协议书》,但一直拒绝退回其承包的水库、郑某老屋下旱土一块及水库林场及腾退居住的汪子坑水库房屋。
2015年10月二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姜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以及当地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姜某避而不见。
8月3日上午9时许,执行法警到达姜某家中,因敲门良久无人应答,执行干警便在周边搜索。搜索过程中,执行干警在二楼发现被执行人身影,在释明法律过程中,姜某妻子突然冲入房中,拿出一把镰刀威胁并攻击执行干警。
经7个小时的劝解、斡旋,房屋成功腾退,被执行人姜某因暴力抗法被司法拘留。